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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人寿河北分公司:理赔款"失而复得" 优质服务获客户赞赏

发布时间:2024-09-09 13:00:13 来源:美通社-0b2166dca5c1e1347c399b77ec1a3e9b 

石家庄2024年9月6日 /美通社/ -- 近日,平安人寿唐山中心支公司完成一笔15万元的重疾理赔,这笔"失而复得"的理赔款令客户苏先生及其家人既庆幸又感动,苏先生对于平安人寿提供的便捷、暖心服务高度赞赏。

苏先生几年前曾为自己和孩子投保了平安的万能型产品,年缴保费约1万余元。但交费期间,身边亲朋好友经常以"商业保险白交钱、理赔费劲、不如买基金"的观念劝说其退保,这使苏先生对于自己购买的保险产生了疑虑并萌生退保念头。平安人寿唐山中支服务人员了解情况后,主动联系苏先生为其梳理保险责任,并对保单权益逐一耐心解答,从维护客户合法权益角度出发,服务人员还将退保带来的保障中断和经济损失向苏先生一一讲解沟通,这才打消了苏先生心中疑虑,选择继续交费。

2024年5月,苏先生体检时发现甲状腺指标异常,并在后续复查中确诊为甲状腺癌。他想到了自己在平安人寿投保的保单,立即致电95511报案申请理赔,经公司审核,苏先生本次确诊为甲状腺癌,术后病理报告支持该项诊断,于提交理赔的次日即审核结案,赔付苏先生重疾保险金15万元,并豁免保费3.6万元。

收到理赔款后,苏先生对平安人寿的专业服务高度肯定,"这次理赔有种‘失而复得'的感觉,如果当初听信了他人选择直接退保,那损失就大了。非常感谢平安工作人员的贴心服务,让自己留下了这份保险,这笔理赔款也让我有了充足的底气进行后续的治疗,是平安帮我度过了难关!"

平安人寿河北分公司提醒广大消费者:保险合同签订是服务的开始,保险理赔更是服务的见证。消费者应在结合自身需求的前提下合理配置保险产品,并充分了解保单权益,不要轻信他人,切记退保需谨慎,避免因退保面临以下风险:1、经济损失:退保通常会导致直接的经济损失,根据保险法规定及保险合同约定,犹豫期之内可以退还全额保费,但是超过犹豫期退保,只能退还现金价值;2、保障损失:保单退保后,原有的保险保障将立即失效,如果在此期间发生意外或疾病,将不能获得赔付,所有损失均需客户自行承担;3、法律风险:目前非法代理退保情况较多,导致部分消费者上当受骗,不仅会造成经济损失和保障损失,还可能给自己带来信息泄露等法律风险。

平安人寿将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带来"省心、省时、又省钱"的暖心服务,用专业让每个家庭拥有平安。为提升客户体验,深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司推出消费者维权直达专线,配置专业客服坐席团队,快速响应、解决消费者咨询投诉问题,为消费者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让保险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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