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体臭者禁入公共场所
发布时间:2015-09-02 15:33:43 来源:
以前,大家对身体发出异味的人只是敢怒不敢言,而最近,在美国华盛顿州布里恩市,体味过重者将会被禁止出入公共场所。
《生命时报》记者采访了解到,根据美国布里恩市近期颁布的第606号法案,从今年3月起,该市的警察将对在城市公共图书馆、城市公园、市政府大楼等公共场所中的人进行抽查,若警察认为有人身上带有“令他人不愉快的”体味,便会将其“请出”公共场所。据悉,属于“令他人不愉快的”体味的类别中,既包括强烈的汗臭、狐臭等体臭,也包括吃了洋葱、大蒜等食物后的口臭及浓烈的香水味。
布里恩市政府官员卡姆隆·古洛尔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体臭等不文明行为令我们很难为公众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为此,布里恩市将加派警力,在图书馆等“重点”区域内加强巡逻,除了体味过重者,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或裸露身体者、使用不文明用语者以及酗酒闹事者等也会被驱逐出去。同时,警察还会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这些“冒犯他人”的人处以最高7天的行政拘留,屡教不改者将被处以最高1年的有期徒刑。而且,受到处罚的人将被禁止在今后1年内出入任何公共场所。
法案一出,立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批评。一位当地政府官员称,法案将会给无家可归的青少年带来麻烦。一些当地居民也表示惩罚“太重”。对此,布里恩市政府表示,将会将这一法案“贯彻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