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不得兼任科主任 公立医院又一重磅改革出炉
发布时间:2018-08-16 16:02:27 来源:互联网
黑龙江省印发了《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规定:公立医院院长不得兼任业务科室负责人。
当院长,你就好好当院长,还兼任什么科主任,累不累?然而现实中,确实有很多公立医院就有一方面做着院长(副院长、科长),一方面还兼任着科主任的。
最近,黑龙江省印发了《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规定:公立医院院长不得兼任业务科室负责人。
本来院长就够忙的,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院长(副院长、科长)会赖着自己科室的主任不丢手呢?说起来还真有“学问”呢。
分析其中的原因,有的是舍不得自己的专业,希望在做学问的道路上还有发展。而有的也许是为了多得一些“利益”,既做官有面子,又做科主任有票子。有的却是为了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因为我们没有建立起院长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路子,院长是一阵子,而主任(教授)可以干一辈子。
基于以上三方面原因,要真把“公立医院院长不得兼任业务科室负责人”这一规定落实到位,必须从以下三方面做足功课。
一是给从“政”的专家型人才铺平“专业”发展路子。一个比较好的办法就是任命一批专家型“官员”做“技术负责人”,减轻专家型人才的行政事务,提高行政效率,让专家做专业事,给专家配置行政“秘书”,让专家型“官员”有必要的参与国际国内专业学习的机会,充分发挥专家的复合作用。
二是加快推进院长、管理人员年薪制,切实提高复合型专业技能人才的薪酬待遇,让做“官”的专家待遇不减少,作用发挥好,把好钢用在刀刃上。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要求,完善领导人员收入分配办法,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体现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制度。结合考核情况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使其收入与履职情况和医院发展相联系,与本院职工的平均收入保持合理水平。严禁将领导人员收入与医院经济收入直接挂钩。有条件的地方,按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可以对领导人员实行年薪制。
三是积极探索公立医院去行政化和取消行政级别的实现方式,让好院长能做一辈子。
我国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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